妻子還患重病而沒有治愈,丈夫就因受到重男輕女思想觀念的影響,將妻子告上了法院,要求離婚,在經過法官的調解之下,丈夫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地撤回了起訴。
2010年6月19日,梁某某以婚前缺乏感情基礎,婚后夫妻經常吵架,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妻子劉某離婚。受理此案后,法庭工作人員立即到梁某某家中調查了解情況。劉某接到梁某某的離婚起訴書后,告訴法官自己和梁某某是自由戀愛結婚,感情基礎較好,婚后生育了兩個女兒,梁某某為家庭生活經常在外打工,劉某在家傾心盡力撫養兩個女兒、照顧家庭,夫妻感情良好。現在雙方感情出現裂痕的主要原因是梁某某存在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觀念,加之劉某本人現在又患重病未愈,情緒不穩定,梁某某對劉某有嫌棄的意圖。法官又在梁某某所在的村里走訪調查,證明了劉某所說的情況是真實的。于是法庭工作人員當即打電話通知梁某某回家,經詢問梁某某也證實了劉某所陳述情況基本屬實。在梁某某家中,法庭工作人員對梁某某進行勸導的同時,也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通過法律釋疑及耐心細致地做工作,梁某某深感愧疚,當即撤回了起訴,并向劉某當面道歉。一起家庭婚姻在法官的調解下被即時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