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流縣讀者王卓林打來熱線電話,在電話里說,前年他花20萬元買了一套房子,年底準備與女友結(jié)婚,但擔心婚前房財結(jié)婚后變成,自己又不好意思提出公證。他感到這是一個很難處理的問題。
9月3日記者走訪了四川成都天作律師事務所,曾興圣律師告訴記者,根據(jù)2001年4月修改后的《》,其中規(guī)定夫妻財產(chǎn)分為兩部分: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和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chǎn)。夫妻共有財產(chǎn)包括工資、獎金;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收益;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chǎn)(指定歸一方所有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財產(chǎn)。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是指:一方婚前財產(chǎn);一方因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chǎn);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chǎn)。因此王卓林婚前購買的房財不會因為與女友結(jié)婚變成夫妻共同財產(chǎn),除非特別約定這套房財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實習生李運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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