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人或其他擔保物權人在破產還債案件受理后至破產宣告前請求優先受償的,應經什么程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 債權人就其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享有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擔保物權人在破產還債案件受理后至破產宣告前請求優先受償的,應經人民法院準許。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權的價款不足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其差額部分列為破產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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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人或其他擔保物權人在破產還債案件受理后至破產宣告前請求優先受償的,應經什么程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 債權人就其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享有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擔保物權人在破產還債案件受理后至破產宣告前請求優先受償的,應經人民法院準許。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權的價款不足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其差額部分列為破產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