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國有句俗話叫“父債子還”,生活中這樣的事件也經常遇到,那么這種說法在法律上正確嗎?
分析: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其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債就是父親作為主體與他人的債權債務關系,與其子無關。在父親死亡后,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超出遺產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實際生活中,有不少兒子自愿替父還債,作為一種優良傳統應予以支持,但在法律上,兒子沒有替父親償還超過父親遺產價值的債務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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