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應該如何防范二手房交易糾紛?本文提供二手房交易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需要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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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一手房也就是人們說的新房價格較高,而二手房卻相對便宜。因此如今二手房火爆房地產交易市場。但是,與一手房相比,因其交易主體多為個人,一些房產中介機構又蓄意不法運作,故風險更大,陷阱更多。在居高不下的購房投訴中,二手房占40%以上,主要問題是:
1、一些中介機構發布不實信息,制造假信息陷阱,騙取消費者的“看房費”,甚至通過指派人員假冒房主或串通真房主,以假出租、假出售等手段騙取“中介費”。
2、一些中介機構與企圖非法轉租或懷有各種不正當要求的當事人串通一氣,促成地下交易,利用執行業務之便索賄、受賄或者收取委托合同之外的費用。
3、一些中介機構利用消費者購房心切,大搞定金陷阱,只憑口頭介紹或看一兩次就匆忙要求支付定金,當發現該房有這樣那樣的不如意時,想追回定金,難上加難。
4、個別中介機構未經注冊或未取得中介資格擅自違法經營,更有甚者竟然私自偽造、涂改、轉讓房地產中介注冊證、資格證,欺騙消費者。
5、賣房者并非是房屋產權人或產權人的代理人,這是后果最為嚴重的陷阱。消費者由于對相關資料缺乏詳盡的審核就匆忙支付首期款,等到繼續辦理后面的手續時對方已杳無音信,當初留下的電話甚至姓名、地址都是假的,再找中介公司,卻發現他們根本未在合同上簽字蓋章,無法追究其責任。
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沈陽市消費者協會日前發出消費警示:買二手房切記四看一聽。
一看中介機構是否合法可信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不保護個人私下交易行為的,所以買二手房選好中介機構是關鍵。不僅要考查其規模和服務質量,還應要求經辦人出示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各復印一份與合同并存備查;要與中介公司簽訂統一規范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示代理方式、報酬、期限、權限等內容;無論是定金或首期款,消費者都應盡量交給中介公司并令其出具收條,而不應直接付賣房人,謹防錢房兩空的惡果。
二看賣房人是否真正產權人 要認真審核賣房人的產權證與身份證件,盡管中介公司一般都會說“沒有問題”,但口說無憑,當您付出上萬元的定金或首期款前,最好再確認一次房屋產權人的姓名與賣方是否一致。
三看賣房手續是否真實有效 要認真查驗賣方提供的產權證、契稅證、身份證(必須是夫妻雙方或共有人,缺一不可)等是否真實有效,雙方簽訂的合同必須使用由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四看所賣房屋是否可依法交易 要清楚所賣房屋是否已經被法院等司法行政管理機關查封、是否已經用于抵押或未經抵押權人的同意、是否該房屋已被列入拆遷范圍以及產權證地址與房屋實際地址不符等,上述種種狀況及有關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的行為均不可進行交易。
一聽所賣房屋周圍鄰居對該房的介紹 如該房之所以要出賣的真正原因、水電煤氣供暖或其它公共設施是否欠賬、是否由于違章裝修改建而存在種種隱患等等。
沈陽市消協呼吁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盡快加大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不斷凈化、規范二手房交易市場,以滿足廣大消費者改善居住環境的熱切愿望,讓二手房真正為百姓的生活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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