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民吳先生2004年貸款在昆山買了一套房,貸款了20個月以后,由于開發商延期交房,吳先生把房子退了。今年吳先生準備再次買房,可銀行憑吳先生20個月的貸款記錄一口認定他現在屬于二套購房行為。隨著貸款新政的出臺:“二套房”認定不僅要以家庭為單位,同時要執行“既認房又認貸”的嚴厲政策。部分炒房族被有效抑制的同時,更有不少市民表示擔心會被新政“誤傷”,成為“被二套房”一族。
“我實在是太郁悶了,絕對是被購房新政‘誤傷’的典型!”昨天,記者接到吳先生的電話,他告訴記者,自己最近打算買房,可當他看準房子準備貸款的時候,貸款新政“誤傷”了自己,他“被二套房”了。
吳先生告訴記者,早在2004年的時候他就在昆山通過銀行貸款買了一套房子,2006年開發商卻要延期好幾個月交房,他便把房子退了。
而最近幾年,吳先生家里孩子面臨升學,所以想再買套房。“我的這種情況可以說是購房新政以來,被認定為“二套房”最冤的例子了。”吳先生抱怨道:“因為2006年我就把房子退還給開發商了,同時這也意味著那次購房行為的取消。而現在銀行卻一刀切,僅憑我那20個月的貸款記錄就一口認定我現在買屬于二套購房行為,真是太冤枉了。”吳先生表示,據他了解,只要能把這20個月的貸款記錄在銀行的征信系統里刪除,接下來任何銀行的住房貸款都解決了,而因為當時買房是通過昆山光大銀行貸款的,所以希望能把那20個月的貸款記錄在征信系統里面刪除,但是銀行負責人在看完吳先生所帶的各種證明資料后,仍表示無法刪除系統的數據,必須等到2013年滿七年以后才可以把記錄刪除。“我當場就傻眼了”,吳先生表示眼下自己看中的房子就差貸款簽合同了,然而跟開發商合作貸款的兩家銀行卻都認定自己是第二套房,實在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