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區肖女士問:我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兩年前單位集資建房,我與單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今年3月交房。可是直到現在,單位的集資房都未能交房。請問,我是否可以按照買賣合同要求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重慶漢尊律師事務所趙柏林律師答:職工與單位所簽合同屬于有效
南岸區肖女士問:我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兩年前單位集資建房,我與單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今年3月交房??墒侵钡浆F在,單位的集資房都未能交房。請問,我是否可以按照買賣合同要求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重慶漢尊律師事務所趙柏林律師答:職工與單位所簽合同屬于有效合同,雙方之間為買賣關系,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
單位不按時交房,職工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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