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的幾個特點:
【一】 購房主體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享受價格優惠的購買人僅限于售房單位的職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優惠政策,購買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
【二】 購房的限定性:公有住房的出售對象是家庭,并以家庭成員同意購買為前提,且每一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國務院94年的《決定》第十八條:職工按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的共有住房,每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三】 房價的福利性和優惠性:房改房具有福利補助性和政策優惠性的雙重屬性。所謂的福利性質是因,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售房單位將供職工低價租住的原有住房或新建住房,按具有優惠性質的標準價或成本價出售給原居住職工和具備分房條件的職工。房改房還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公有住房的價格在標準價或成本價的基礎上還有工齡、職務或職稱方面的優惠折扣。
【四】 產權的制約性:是指產權的行使受原單位一定程度的限制。出售給職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進入市場。
【五】 土地使用權以劃撥的方式取得:因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時,無論是以成本價還是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均需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