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如何確定購房起始時間
二手房交易疑問:自己準備將新購置不久的商品房賣掉,但對于購房的起始時間,有人說應從房產證注明時間算起,有人說可從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而這兩個時間往往相差好幾個月。到底應該從何時算起比較合算呢?
解答: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個人購買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而個人購買住房未超過2年的商品房則征收5%營業稅。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在買賣房產時當事人有3個時間可以選擇,分別是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時間、房地產證的繕證時間或契稅完稅憑證上注明的時間,這3個時間都可以作為購房的起始時間。其中選擇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時間對賣家來說可能最劃算。
根據相關規定,個人購房的起始日期以《房地產證》或契稅完稅憑證上注明的日期為準。這個房產證上“注明的日期”,一般是指房產證的繕證日期,就是該證制作完畢的時間。
稅務部門征收這筆營業稅,是按照房產證上注明的時間來計算的。一般來說,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的時間比房地產證的繕證時間要早,如果當事人購房超過2年,但房產登記時間不足兩年的,個人可持《房地產證》和身份證到國土房產登記部門核查,國土房產登記部門根據住房登記檔案資料在《房地產證》上據實備注購買日期并加蓋專用章確認。這樣簽訂合同的日期就成了房產證上的“注明的日期”,稅務部門也就按照這個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時間來計算購房時間了。
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時間、房地產證繕證時間和契稅完稅憑證上注明的時間這3個時間中,通常是買賣合同簽訂的時間最早,契稅完稅憑證注明的時間最晚。所以需要銷售房產的人士一般選擇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時間,如果按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時間計算,賣房者購房時間正好超過兩年,賣房人就可以節省售房過程中產生的5%的營業稅。
推薦閱讀:最新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