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行二手房按揭業務 北京銀行二手房按揭業務
1、產品特色:(1)房齡延長至20年,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2)階段性擔保方式多樣;(3)免律師,可免保險,經本行審批同意,對房產價值無疑義的房產可免評估;(4)靈活方便的自主還款方式(見新產品)配套供借款人選擇, 還款周期可以按照月、雙月、季等,還款方式可以在等額本金或等額本息的基礎上選擇寬限期凈息、固定分期和緊貸松還還款法;(5)固定利率房貸可以規避利率上升的風險;(6)授信業務可以與按揭貸款業務打包銷售實現隨借隨還,為借款人提供融資便利。
2、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本行有關規定執行,下限為基準利率下浮15%執行。
3、客戶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貸款申請條件:信用良好,無未結清的不良信用記錄,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貸款所購房產全額抵押給本行經辦機構;提供合法、有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或協議;交納的首付款比例符合本行規定。
5、提交材料:
(1)個人貸款申請書;
(2)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和戶口簿等),已婚人士的婚姻證明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和戶口簿等);
(3)借款申請人收入證明,經我行審批同意,貸款成數5成(含)以下的住房類或貸款成數4成(含)以下的商用二手房貸款,可以免收入證明;
(4)房屋權屬證明;
(5)合法有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或協議;
(6)合法有效的買賣雙方交易的首付款憑證;
(7)以財產抵押或質押的,提供權屬證明文件及有權處分人(包括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必要時應提供本行認可的抵押物資產評估報告;
(8)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9)央產房需提供《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登記表》并辦妥允許上市交易的有關手續;
(10)遇交易房屋出租,貸款前需將房產交易及抵押貸款事宜告知承租人,并與承租人簽署《關于抵押物租賃事項的三方協議》
6、擔保方式:
(1)以貸款所購房產抵押。
(2)本行認可的擔保機構階段性或全程擔保。
a房產抵押加本行認可的指定擔保機構階段擔保;
b房產抵押加本行認可的擔保機構全程擔保;
c房產抵押加階段性有價單證質押;
d房產抵押加階段性100%保證金擔保;
e房產抵押加售房人階段擔保;
f房產抵押加本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
g房產抵押加階段性信用方式。
7、首付成數:
(1)個人二手住房執行貸款金額的上限為評估價格與本次交易價格孰低者的80%,其中房屋建筑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貸款金額的上限為評估價格與本次交易價格孰低者的70%,免評估的房產,貸款金額的上限為本次交易價格的70%,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
(2)個人二手商用房執行貸款金額的上限為評估價格與本次交易價格孰低者的60%,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
8、辦理流程:
根據業務擔保方式的不同,我行二手房按揭貸款分兩種辦理模式,一是待本次交易房產完成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證后放款,二是由我行認可專業擔保機構或我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承擔階段性擔保,繳納契稅、過戶及領證通知單后放款。
(1)抵押登記后放款
以貸款所購房產抵押(完成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證后放款),辦妥貸款法律手續,收齊并核查有關文件資料無誤、本行落實抵押登記并他項權益后放款。具體流程如下:
a面見借款人、售房人,了解交易情況。
b按照我行相關文件要求,向借款人收集資料。
c聯系我行指定的評估公司,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對房產價值本行無疑義的可免評估。
d對該業務及借款人資質進行審查。
e約借款人、售房人共同到交易房產所在地建委,辦理交易房產過戶手續,繳納相關稅費。
f取得以借款人為所有權人的房屋產權證,辦理抵押登記。
g放款。
(2)繳納契稅、過戶及領證通知單后放款
完善擔保法律手續后放款,本行完成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取得房產他項權證后解除階段性擔保責任。
a面見借款人、售房人,了解交易情況。
b按照我行相關文件要求,向借款人收集資料。
c聯系我行指定的評估公司,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對房產價值本行無疑義的可免評估。
d對該筆業務及借款人資質進行審查。
e約借款人、售房人共同到交易房產所在地建委,辦理交易房產過戶手續,繳納相關稅費,取得以借款人為所有權人的房屋產權證。
f擔保機構依據領證通知單及契稅發票或房屋所有權證出具正式擔保函;完善其他階段性擔保方式的法律手續(如質押物、保證金或售房人帳戶止付)
g依據建委相關過戶手續文件發放貸款。
h我行辦理抵押登記并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
i解除階段性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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