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出租只因看到求租廣告
王先生清楚地記得,去年年底,他看到了一則廣告:“夫婦剛到北京,欲急租南城二環以內房屋一間。”王先生正好有房要出租,于是撥通了對方的電話。“我們是房屋中介,這對夫婦讓我們幫他們租房。”王先生一聽是中介便把電話掛了。
不一會兒,一個自稱姓黃的小姐撥通了王先生的電話,對方稱急租房屋。寒暄過后,雙方約好見面后再看房談價。12 月底,王先生把房租給了黃小姐,并預收了對方4個月共計4000多元的租金,說好房屋內電器要保存完好,以后每3個月結賬一次。
●“房托”:貓兒膩玩了半年多
一晃半年多,王先生偶爾打個電話過去,對方總是沒人接。王先生心想,人家都是年輕人,工作忙不在家也是正常的。但就在8月20日新的結算日到來時,王先生卻傻了眼。
“半年來,我見過黃小姐兩次,都是在交錢的時候。但這次卻找不到人了,她的手機也一直關機。沒辦法,我又往房子那兒打電話,但這回居然告訴我欠費停機。”王先生不得已只得去看一看。
“您找誰?”剛敲開自家的房門,里面的人便納悶地問王先生。王先生一愣,心里也打起了鼓:“難道走錯了?”再一看,沒錯啊。“我是這里的房主,您是黃小姐的朋友嗎?”“您是房主?那黃小姐是……”
●中介:“房托”辭職不在了
目前的租戶是一位張女士,原來她從今年1月份就已經入住,而她是通過房屋中介找到的這所房子,和她接觸的“房東”一直是黃小姐。但現在,這位神秘的黃小姐卻蹤影全無。
令王先生氣憤的是,原本房屋中方便移動的電器都被搬走了,而電話線耷拉在房屋一角,話機也不翼而飛。原來,在張女士入住的時候聲明不需要這些電器,黃小姐便找人抬走了。至于電話,張女士告知從來就沒看見過。王先生一琢磨,才想起最初跟他聯系的那家公司,再一問,果然和張女士所接觸的中介是同一家。
9月初,隱隱感覺到被騙的王先生找到了這家中介公司。對方承認黃小姐是該公司的工作人員,但現在她已經辭職不在了。公司答應將歸還王先生家的電器,并希望和王先生簽署一份租賃合同,但王先生一口拒絕。
●業內人士:“夫婦急租”多是伎倆
記者于近日走訪了這家中介公司,該公司一位姓張的負責人表示:“我們公司不會有這種現象發生,姓黃的小姐也根本沒有此人。”
“房托”是不是一種普遍現象?記者為此采訪了一些在此行經營多年的業務員。他們表示,“房托”現象在中介公司常有發生,因為這種事沒有人管。像類似于報紙上所謂“夫婦急租”的廣告大部分都是中介公司耍的伎倆。
●律師:規范市場要靠合同
“房托”的行為到底是不是欺詐?北京方誠律師事務所的馬仲周律師說,目前房屋租賃市場還沒有一個健全的法律條文進行規范,“房托”正是鉆了這樣一個空子,因為嚴格地講,這種行為算不上欺詐。
那房主吃了啞巴虧怎么辦?馬律師介紹說:“通過法律途徑,只要房主擁有產權證明就可以收回自己的房子。但房主需要注意的是,最終的承租方只要是‘善意’租賃,房主就不能強行趕走對方,因為對方并不知情。而房主所能做的應該是通過法律途徑同中介公司進行交涉。”
最后,馬律師告誡準備出租房屋的房主們:要想防范“房托”,在房屋租賃的時候必須和其簽訂租賃合同,且合同中要注明禁止轉租或挪用屋內設施等條款。有了合同,“房托”做手腳也就沒那么靈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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