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未依法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手續,寶安區福永街道出租屋業主謝某接到寶安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開出的罰款146524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不僅是寶安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有史以來對業主個人處罰數額最大的一張罰單,也是迄今為止深圳市最大的單宗個人房屋租賃行政處罰案。昨日上午,出租屋業主謝某如數繳納了上述罰款。
出租廠房樓頂女子自殺
今年3月30日上午,一名女子從寶安區福永街道白石廈工業區一出租廠房樓頂跳樓身亡。事故引起了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專門對此事進行重點督辦。隨后,寶安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和福永房屋租賃管理所立即啟動了責任倒查機制,對事發出租廠房業主及相關人員立案調查。經查,涉案出租屋屬謝某所有。該棟出租廠房自2006年10月1日起,出租給黃某某使用,但卻一直未到出租屋所在地的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手續。
出租廠房未登記備案
寶安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和福永房屋租賃管理所執法人員在對該出租廠房深入調查后發現,該棟出租廠房共有5層樓,業主謝某與黃某某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書,約定將坐落于福永街道白石廈工業區一處出租廠房出租給黃某某使用,并約定租賃期限自2006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10日止。房屋租賃行為發生后,業主謝某未在法定的期限內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手續。
業主接受146524元處罰
寶安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執法人員通過調查取證,掌握了謝某違法租賃的相關證據,并依照行政處罰的法定程序,依法對謝某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但在規定的時間內,謝某并未提出聽證要求。2008年6月底,寶安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依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謝某做出罰款146524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謝某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懊悔不已,愿意接受處罰,并表示將從這件事中吸取教訓,糾正違法行為。7月14日下午,謝某如數繳納罰金,并補辦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