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本報刊登《業主不滿服務拒交物業費被起訴》一文,報道了華成嘉園小區業主和南昌新世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之間的糾紛。日前,小區業主向本報記者打來電話,稱經過各方面的協調,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得到了解決,新世達物業已從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撤訴。
業主大會重定物業費
12月7日,記者來到該小區,看到門口保安也已經到崗。之前四處堆放的袋裝生活垃圾,現在都被清理一空。
據業主反映,華成嘉園之前的物業費標準較高,A棟商住樓為1.5元/平方米,B1、B2棟住宅樓為1.2元/平方米,業主們曾多次要求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11月27日,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討論聘請物業服務公司和商定物業費標準事宜。最終,業主大會通過新的物業費收取標準,從12月開始,華成嘉園A棟物業費降為1.3元/平方米,B1、B2棟物業費降為1元/平方米。
此外,該小區的地面停車費也統一定為每月80元。
新世達物業“試用”3個月
盡管新世達物業曾單方面告知業主終止提供物業服務,并向全小區業主索要包括前期華嘉物業被拖欠物業費在內的6萬多元物業費,但新世達物業仍表達了愿意繼續留在華成嘉園的意愿。由于一時間找不到其他物業公司進駐小區,業主委員會同意按照新制定的物業收費標準聘請新世達物業為小區提供服務。
與以往不同的是,業主委員會與新世達物業協商,該物業公司從12月開始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試用期間物業公司的服務得到過半以上業主的認可后,業委會再與其簽訂正式的服務合同,新世達物業對此表示同意。
至于爭執不下的6萬余元物業費欠款,業主代表表示,之前業主曾多支付了600元以上的裝修管理費,一直未能退回。由于前期物業公司是由開發商聘請,經過協商,由開發商南昌華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業主墊付拖欠物業費。新世達物業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收到部分墊付費用后,他們已經從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