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物業管理收費難”問題,是現階段所有的物業管理企業都要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因為它不僅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還因為用一個數字就可以十分直觀地反映出企業運轉的狀況。
一、收費難的原因
1 .開發商遺留問題。
我國的物業管理有多種形式,但不管哪一種形式都與開發商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從業主的層面看,開發商的遺留問題主要是房產質量。有不少業主,分辨不清所發生的房產質量問題是建設質量的問題還是管理質量的問題。如果是建設質量問題,業主希望通過物業管理公司出面,代表業主向開發商交涉。如果發生的是管理質量問題,業主也只能通過向物業管理公司報修來解決。
從物業管理公司本身來看,業主和開發商都期望盡快解決問題,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利用自己的力量或者協同開發商將問題解決了,不僅能緩解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矛盾,而且也能使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得到業主和開發商更多的支持。實踐也證明:幫助業主和開發商解決問題,其實就是幫助了物業管理公司自己。
2. 消費意識不強。
業主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所提供的服務,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是天經地義的,特別是物業管理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有償服務,合理收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如果業主不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物業管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豈不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但目前一些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觀念仍然停留在計劃經濟的時代,一方面他們要求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越多越好,管理服務愈到位愈好,另一方面他們又希望,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越低越好,越少越好,不收最好。特別是一些業主即使購房時交了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后,便拒交物業管理費,并心安理得的接受無償服務。有的個別業主不但自己不交物業管理服務費,還串通其他業主拒交物業管理服務費,使物業管理企業的收費率大打折扣。
3.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缺乏透明度。
物業管理企業收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費用及其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這既便于業主了解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及使用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又可避免業主對物業費使用情況產生懷疑,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目前一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的透明度,不愿向業主公開。業主、物業使用人只見交費,不了解支出,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心里不平衡,認為物業管理服務費交有影,去無蹤,造成業主拒交物業管理服務費。
4. 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
應當說,物業管理經過 20 多年的發展,不僅行業規模迅速壯大,而且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明顯的提高。但是,目前仍有個別物業管理企業違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侵犯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多收費,少服務,管理服務不到位。由于業主、物業使用人享受不到合同約定的管理和服務,用拒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方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當前,我國的物業管理服務整體水平還不是很高,基本還是傾向于事務性服務內容。比如說清潔衛生、綠化養護、治安巡防等服務類型。但物業服務特別是住宅區物業服務應朝著商業化與公益化相結合的方向發展,將以人為本的理念深入到服務中。如果物業公司的服務只是局限于保潔員、保安員、維修工等層面,又怎能從真正意義上吸引業主呢?
5. 企業內部管理問題。
由于某些地區市場化程度相對滯后,造成了一些物業服務企業運行模式與市場格格不入,加上物業管理公司由房管所轉制而來的多、自建自管的多,造成物業管理公司內部機制難以適應市場化的要求。其結果造成員工工作積極性不高,企業核心競爭力難以適應市場需求,服務質量得不到根本提高。這樣的企業“收費率”就不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