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資料:
(一)、賣方:
1、夫妻雙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夫妻雙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個;
5、結婚證、未婚證明(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原件;
(二)、買方: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
3、私章(方形章)一個;
二、辦理流程:
1、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及《委托書》;
2、雙方交付購房保證金及定金到公司財務處;
3、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4、將以上所需資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5、公司開具收件單及收款憑據;
6、由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
7、公司外聯部辦理完測繪及免稅手續后,雙方到房產管理部門簽字;
8、得到房產管理部門收件收據后,買方將首期款付給賣方;
9、由約定方交清過戶所需的相關費用后,買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10、買方領取新的房產證;
11、雙方憑收款憑據到公司財務處領回各自交付的購房保證金及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