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誰能告訴我?我們姐妹兄弟四人,兩個弟弟大學畢業在外工作,都已成家,我和妹妹也已成家,當時父母考慮兩個兒子在外面,就把我和妹妹留在家里跟他們一起住,住房是父母的。2008年我們那里坼遷重建當時父母打電話問他們要不要家里的住房,兩兄弟都說不要,父母就按照我們三家人要了三套住房。(我和妹妹一人一套。父母一套)現在房價上漲,他們兩兄弟要求分房,弄得老父親燋頭爛額(母親于2009已經去世)誰能給我個建議該怎么辦?
法律人士回復:
1.公民的私人財產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任何人不得干涉
2.你父母的私有財產就算是你兩個兄弟也不能干涉父母的個人財產,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3. 你母親于2009年去世,繼承法規定有遺囑按遺囑分無遺囑按法律規定分配,如果你母親沒有留下遺囑,那么就發生法定繼承,首先必須先把屬于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先均如何分出來,你父親一半母親一半,母親的財產屬于遺產,依照繼承法規定的原則,你母親的財產發生法定繼承,你父親,你們四兄弟姐妹以及你母親的父母(如果已經去世,則發生代位繼承,即你母親的父母的晚輩直系血親可以代替其位置而享有繼承權參與遺產繼承分配.如果你母親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則不發生代位繼承) 都有繼承權,一般均分(除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可以參考繼承法)也就是說你兩個兄弟可以分別分到總參加遺產分配人數分之一的遺產,如有5個人有繼承權可分別得五分之一財產,六個人享有繼承權同理以此類推。
4.另外由不動產產生的增值部分屬于孳息范圍,你父母共同享有,你母親去世,那么孳息的一半也應該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