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就是出租的房屋轉移時,原租賃合同對新的產權人繼續有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
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就是出租的房屋轉移時,原租賃合同對新的產權人繼續有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出租的房屋產權轉移時,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 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