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道外區大方里小區馬先生反映,他入住小區后,房屋就大面積發霉、長毛、脫落,向物業報修過數次,物業從未上門維修過。7年了,住戶一直居住在“問題房”里,近日,物業卻與住戶簽訂協議書,以公房房費沖抵維修費,以了結此事。 10月29日下午,記者來到小區209棟一單
哈市道外區大方里小區馬先生反映,他入住小區后,房屋就大面積發霉、長毛、脫落,向物業報修過數次,物業從未上門維修過。7年了,住戶一直居住在“問題房”里,近日,物業卻與住戶簽訂協議書,以公房房費沖抵維修費,以了結此事。
10月29日下午,記者來到小區209棟一單元301室馬先生家,進入室內有股發霉味兒。記者在大屋、小屋和衛生間分別看到墻體發霉,墻皮大面積脫落。據馬講,近日,拓展物業公司與住戶簽訂協議書,協議上寫到:由于建筑工程質量等方面的原因,使住戶對房屋使用受到一定的影響,經物業與住戶雙方協商,物業同意對住戶使用的房屋給予減(免)部分租金(物業費)的照顧,按該協議,馬家被減(免)租金45個月,期限為1998年2月1日至2001年10月31日止,合計人民幣2094.6元。同時,協議規定,減(免)租金期限屆滿后,住戶的房屋質量再出現問題由住戶自己負責,同時,住戶必須按期交納租金、物業費、熱費等各項費用。
住戶為維修房屋算了一筆賬,30平方米的房屋,大、小屋及衛生間全面做防潮處理,5000元都不夠。7年來,物業從來都未到住戶家看過,現一紙“協議書”,只減免費用,以后就不再管了。住戶認為,這種辦法推脫責任,情理上說不過去。房管人員還告知住戶,簽協議還能補給住戶部分維修基金。限期不簽協議,物業不再補費不說,也不負責維修。
拓展物業吳副經理就此解釋,房屋出現此情況是由于小區是在冬季施工,水泥的批號等多種原因,造成多數房屋存在質量問題。這次與住戶簽協議,是采取“激活”措施,利用住戶的部分租金和部分物業費,“以租養修”一次性補貼給住戶,讓住戶自己去維修,以后房屋墻體再出現什么問題,住戶就不應再找物業了。對不簽協議的住戶,物業不能上門維修,因為物業沒有這筆維修費用。至于公房房內其他公共設施出現問題,物業還是負責的。
1日,本報報道了《以租養修:是“激活”是“推卸”?》一文。2日,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并就拓展物業與住戶簽訂協議書,來達到“以租養修問題房”的做法是否合理進行了探討。
市房產住宅局有關人士就此問題認為,建筑工程遺留下來的房屋質量問題,應由建筑單位在保修期內,給住戶維修,拓展物業公司采取“以租養修”的做法的確不對,按道理,房費是房費,維修費是維修費,不應相互沖抵。由于公房住戶常年不交租金,物業的確無維修費用,故造成惡性循環。從法律上講,雙方又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