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業管理的不可分割性,部分人拖交、欠交物業管理費、房租,不僅侵害了物業管理公司的權益,同時也侵害了同小區其他業主的利益。據調查,北京南城某小區業主 60 ~ 70 %為回遷戶,且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業主在拆遷時是私房戶。他們認為,物業管理公司將小區地下室出租、且在小區空地上劃停車位收費都是經營性收入,如再向住戶收取管理服務費則不能接受。可見,對公用面積的使用經營不能與業主達成共識是導致欠費的原因之一。
筆者曾在物業管理企業中工作多年,通過對實踐經驗的總結,造成物業收費糾紛有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幾方面的原因。
首先,開發商遺留的問題。例如給業主一些虛假承諾,公攤面積不實、施工質量低劣、規劃的配套設施不到位問題、項目分期開發影響居住環境、售后服務不到位等,在業主接房后這些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自然將矛頭指向物業管理企業。而面對這些問題時,物業管理企業又缺乏對開發商的有效制約,不能從根本上去解決業主面臨的問題,從而引發業主以拒交物業費的方式來維權。
其次,業主的辦事方法有時也是“憑感覺”,開業主大會討論時,有的業主發言時像小孩子吵架似的發泄情緒,這對于事情的解決于事無補,只會使矛盾不斷升級。而在物業管理較發達的國家或地區,業主如果認為物業管理收費過高,會理性地審查物業管理公司的預算報告,或找評估機構來對其收費進行公正評估。
再次,物業管理公司存在不規范運作,主要體現在財務制度和管理缺乏專業性,不能提交物業收費的預算、決算等財務報告,無法讓業主了解他們所交納的物業費究竟是如何構成和分配使用的。比如地下停車庫收費,應該明確列出管理人員工資、設備費等費用支出項目情況,讓業主看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有些物業管理公司在出現糾紛后,常常采取不正當的手段解決問題,通過停水、停電或者暫停電梯使用來管制,這種行為明顯擾亂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同時也激化了矛盾。
最后,還有一個不能回避的原因就是法規尚有“真空”地帶。比如,空置房如何交納物業費就缺乏明確規定。在實際中,相關的糾紛也是五花八門,開發商沒有賣掉的房子,有些就不交物業費,而這些支出攤到其他業主的身上,便會抬高物業費。
(一)政府定價不可行
盡管目前許多糾紛集中在市場價的收費項目上,但是專家認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導致的政府定價帶有計劃經濟色彩,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應該由價值規律和供求關系決定。在國外的物業管理中,政府只負責制定“游戲規則”和涉及公共利益和設施設備的規范,而不直接制定價格。原則性的規定對于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義務以及合同能否順利執行至關重要。
(二)加強行業自律
要使物業管理企業不斷提升誠信自律的意識,進一步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推動物業管理企業向著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發展,牢固樹立“誠實守信、優質服務、文明從業”的服務宗旨,力求“業主滿意、企業受益、行業順意”。通過開展物業管理企業的誠信活動,逐步規范企業運作,提升業主滿意度,加大政府對物業管理企業的規范管理,形成優勝劣汰競爭機制,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三)業主委員會應擔起責任
由廣大業主選舉、代表全體業主利益的業主委員會應該發揮應有的作用,不僅要監督居住小區內的保潔、綠化等日常物業管理工作,還要監督業主的交費和維護公共設施設備上。對于欠費的業主,業委會有義務幫助物業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催繳和說服工作,因為物業管理提供的服務是公共服務,在服務交費業主的同時也在服務沒有交費的業主,如果欠費的業主增多肯定會影響到已交費的業主,很多情況是大家都在看別的業主是否交費而不是主動交費。作為以物業費為主要收入的物業管理公司,業主欠費就意味著收支不平衡,從而影響到服務的質量與效率,進而引起交費業主的不滿,最終導致惡性循環。所以,業主委員會應該擔起一定的責任,及時配合物業管理公司催繳物業費,當絕大部分業主交費時,物業管理公司才會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才會使整個居住小區更加和諧。
(四)規范開發企業的銷售行為,杜絕虛假承諾
不少糾紛的產生是由于開發商在售樓時為了促進銷售作不切實際的承諾,給今后的物業管理帶來無窮后患。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合同中對委托管理的事項、管理的標準、管理權限、管理費收支、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等加以明確規定。只要合同規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應以合同為依據來確認雙方的合同義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根據合同規定來確定違約事實,承擔違約責任。只要有一方沒有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另一方就有權以違約為由起訴,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更新服務觀念
當前,我國的物業管理服務整體水平還不是很高,基本還是傾向于事務性服務內容,如:清潔衛生、綠化養護、治安巡防等。但物業服務特別是住宅區物業服務,應朝著商業化與公益化相結合的方向發展,將以人為本的理念深入到服務中,如:可以在社區內設立“心理咨詢”、“理財咨詢”、“醫療服務”等社區服務中心,將商業性經營與公益性服務融為一體,以充分滿足業主不同層次的需求。因此,物業管理公司只有不斷地更新服務觀念,“以人為本”真正地做到一切從維護業主的利益考慮,提供盡善盡美的服務,才能得到業主的肯定。物業管理收費難這個問題也就會迎刃而解了。